11月23日上午,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在鄭州召開,《關于修改〈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〉的決定(草案)》提請審議?!稕Q定(草案)》明確三孩生育政策,擬取消社會撫養(yǎng)費。完善積極生育支持措施,明確設立父母育兒假,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生育子女的,在子女年滿三周歲前,每年應當分別給予夫妻雙方十日育兒假,育兒假期間視為出勤。
此外,《決定(草案)》還刪除了有關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、夫妻生育子女實行審批、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、發(fā)放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》等與三孩生育政策不適應規(guī)定。(記者 陶鳳 呂銀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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